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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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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因是什么

结合司法实践,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有:1.医疗人员医德素养差;2.工作时存在过错行为,也就是失职。工作中的失职系指工作上的玩忽职守,或疏忽大意所造成的渎职情况;3.存在技术上的原因。

二、医疗事故造成婴儿死亡大概赔偿在多少

10-40万不等,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这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造成婴儿(患者)死亡。

赔偿指数100%,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各种损失,法院会根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整个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为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经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2年4月4日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婴儿的医疗事故,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文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据实际情况划分并进行赔偿,判断事故主要责任方,可在法院的协调下明确具体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的构成应具备的条件:

1.发生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内的医务人员。

2.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正常的、合法的医疗服务中,由于医疗过失或者过错,导致的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

3.医疗事故必须是医务人员治疗护理过失造成的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

4.病人的身体健康损害后果已经发生,不是可能发生。

5.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必须与病人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必须按法定的程序予以确认。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搜狗百科-医疗事故

三、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如何判定?

买飞机票给别人坐飞机是个中立行为,怎么可能产生因果关系错误?楼上误认子弟。

因果关系错误主要有

1: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如甲刺伤乙,乙是血友病患者,留血不止死亡(或甲瞄准悬崖边的乙开枪,乙受惊吓坠崖死亡)

2:事前故意行为:如甲打乙,乙昏迷,甲以为乙死亡,为毁尸灭迹,将乙丢失水中,事后经鉴定乙是溺水死亡。

3: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如甲想杀身材高大的乙,但是怕自己打不过,于是先用让甲吃安眠药,然后扼住乙的脖子导致窒息死亡,但实际是以为甲让乙吞服了过多安眠药,乙因吞服安眠药而亡。

因果关系错误讨论是刑法界中具体事实认识错误,所以不影响故意犯罪的构成要件,应定性为故意犯罪。

四、请问医生的过错导致了患者死亡可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吗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因果关系,要看医生过错大小等。情节严重的可构成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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