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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年审是怎么回事

来源:https://www.zzjyw.cn 时间:2024-05-18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恩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年审是怎么回事

《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一般是到当地运输管理部门办理

《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全国通用,有效期为六年,不需要年审,六年期満后直接换证。

其费用要根据你所驾驶的车辆而定,具体你可以到当地运输管理部门咨询一下。

补充:一年一审的证是从事危险物品运输和大型客运的从业资格证。其它的不需要年审。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资格许可

第六条 安检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检测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对安检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

安检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计量认证、检验资格许可后,方可在批准的检验范围内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决定和发证。

第八条 安检机构的计量认证管理依照计量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安检机构计量认证、检验资格许可的申请及其受理、现场审查、发证应当一并办理。

第十条 申请取得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需要的,并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的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有齐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等技术规范文件资料;

(四)具有申请检测车辆类型和项目所需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设备及其校准设备;

(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应当通过合法有效的型式认定,在用计量器具应当依法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并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

(六)具有满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设施、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

(七)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十一条 申请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法人证明及复印件;

(三)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及复印件;

(四)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证书及复印件;

(五)检测线配置明细以及检测、校准设备清单;

(六)地理位置、场地及厂房平面图,相应的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

(七)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许可受理的规定,根据申请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第十三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审查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审查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审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

第十四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许可审查和决定的程序、期限等规定,作出是否批准检验资格许可的决定。

第十五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向获得检验资格许可的申请人颁发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印章。

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的式样、编号规则和检验专用印章的式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

第十六条 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有效期为3年。

安检机构检验资格有效期期满,继续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新提出申请;安检机构迁址、改建或增加检测线的应当及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申请的受理、审查和决定按照本规定执行。

三、车购置税需要身份核查吗?新买的车买不了购置税,说我的身份资料电脑显示不出来,要等省级核查,有人知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车辆购置税税率定为10%。与现在交管部门所收税费相同。据了解,《办法》包括车购税申报程序、免税程序、退税程序、税款征收程序、完税证明以及档案资料管理程序六部分。新《办法》将取代原来的《

买的一定是新车型,分局有专门申报车型的窗口叫车价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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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汽车资格证年审武安能报名吗

不能,必须得邯郸交通技校

五、审计局对协会经费支出和车辆管理有哪些要求吗

一机关经费支出签批权限

凡领报经费,按以下签批权限办理:由经办人填报及部门负责人把关后会计人员认真审核,办公室主任复核,局长签批后方能办理支付手续;未列入年初细化预算的重大开支项目、大额资金支出经局长审核后提交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讨论决定。

二财务报销提供的报销凭据

各种费用报销严格按照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榕财会[2004]45号)提供报销凭据,以及有关审批单和费用结算清单等相关单证,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凭证或附件不全的,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报销手续。

三领用支票和因公借款

凡领用转帐支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申请单”,经办公室主任签批后,出纳方可予以办理。出纳人员办理支票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支票上应写明日期、金额和用途等内容,不得领用空头支票。

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借用公款时,应由借款人按规定填制借款单,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局长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公务结束后应及时办理借款核销手续,除特殊情况外,公务结束后三个月内未办理借款核销手续的以挪用公款论处。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退还借款凭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单。

四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手续

1、会务审批制度。专业会议应由经办处室编制“会议方案”及《会议费预算单》,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审核,局长签批后方可召开会议,并负责办理会议费结算和报销,办公室协助安排具体事宜。报销会议费支出应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人员签到单、会议费预算单、会议费结算汇总单、正式发票和费用清单,发票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经办会议处室负责人签字,再由局会计审核、财务主管审批、局长签批后方可报销。凡超出审批标准或扩大范围开支的不予报销。培训费报销参照执行。

2、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各处室应坚持“热情接待、节约开支”的原则认真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人数,堵塞漏洞,反对铺张浪费行为。来客需接待时,经办接待处室应编制“接待方案”及《公务接待审批单》,由经办处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后,经办公室审核、局长签批后方可予以接待,并负责办理接待费结算和报销。一般公务接待尽量在机关食堂接待,需在外接待时必须报局长批准。报销接待费支出时应附正式发票(在外接待)或食堂用餐通知单(在机关食堂接待)和《公务接待审批单》,以及各项接待费用结算清单,在外接待的发票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经办接待处室负责人签字,在机关食堂接待由办公室填制“食堂用餐通知单”交食堂安排用餐,经办接待处室应对用餐费用结算确认签字,再由局会计审核、财务主管审批、局长签批后方可报销。

3、购买各种办公用品审批制度。

购买各类办公用品,必须符合工作必需及节约的原则,由办公室根据各处室提出的要求,再由办公室采购负责人汇总编报《预算支出审批单》,报办公室审核、局长签批后方可采购。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要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属于政府采购的物品必需实行政府采购。实物购入后,要按照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实物发票必须由仓库保管人员验收并签字,属于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入库单,并由资产管理员负责统一登记、管理。发票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仓管员)签字,再由局会计审核、财务主管审批、局长签批后方可报销。未批先购的不予报销。

4、差旅费审批制度。经局长批准外出的差旅费报销(包括:出差事由、时间、地点、停留时间等情况),处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签批,其他人员由处室负责人签批。驾驶员出车下乡费用报销须附《出市区用车登记表》和正式发票;审计人员外出审计费用报销须附“审计组执行外勤经费自理情况表及项目审计外勤经费登记表、审计通知书和正式发票;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等费用报销,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及本单位审批单和正式发票,发票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处室负责人签字,再由局会计审核、财务主管审批、局长签批后方可报销。出纳办理报销时,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费用支出的规定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委托各类旅行社办理的要以原始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5、机动车维修费审批制度。机动车维修应先经车辆管理部门认定,需维修的车辆,由驾驶员编制《车辆维修申报审批表》(格式附后),报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局长签批后方可维修,并负责办理维修费结算和报销。机动车维修必须到与我局签定维修协议的定点厂家进行维修,报销维修费应有修理厂家的正式发票和车辆维修申报审批表,以及修理厂家“车辆定点维修费用结算单”,发票必须由经办人、派车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再由局会计审核、财务主管审批、局长签批后方可报销。要建立车辆损耗、油耗记录,实行车辆统一保险制度。

6、驾驶员出车下乡车辆通行费、停车费审批制度。驾驶员出车下乡车辆通行费、停车费报销须附《出市区用车登记表》,发票必须由经办人、派车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再由局会计审核、财务主管审批、局长签批后方可报销。

7、修缮项目(包括零星修缮)审批制度。修缮项目的管理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修缮项目(包括零星修缮费)应编制预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方,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凭合法正式的原始凭证。修缮项目竣工后,应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按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

8、其他费用审批制度。其他费用报销应按规定附《预算支出审批单》和费用结算清单等相关单证,发票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再由局会计审核、财务主管审批、局长签批后方可报销。无批准预算的不予报销。

五、财务人员要严格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敢于坚持原则,及时提出问题和建议,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局长汇报情况。局领导和各处室要支持财务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经常了解财务计划、经费支出、财务制度与财经纪律等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帮助财务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高财会素质,使局机关财务工作合规、合理、规范、有效。

六、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以前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手续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局机关财产物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市审计学会、市内审学会、局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机关食堂等单位财务管理参照执行本制度。

区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局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审计工作任务的完成,制订以下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二、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单位的资产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实行帐卡管理,及时登记,并一年一次盘存,做到帐实相符;低价财产和物品应加强日常管理,防止流失。

四、建立局长领导负责的财务审批办法。其财务审批权限为:招待费一次性在1000元以下,其他费用(不含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项设备单价在

800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在2000元以下,由局长审批,超过2000元以上的费用和购置固定资产须经局长办公会议审查同意。

为有利于工作,对支付金额在200元以内的日常办公用品,可由办公室先办理后履行审批手续。

五、财务报销管理原则。日常办公用品购置,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商品采购,由办公室先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由区财政实行统一采购;工作人员需购置办公物品和工具书籍等,应坚持先申请后购置;因公招待,应坚持“热情、合理、节约”的原则,先报批后办理;出公差人员,应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标准按区财政规定执行。

六、财务报销手续。各类支出票据应符合国家票据管理规定。报销的原始凭证(包括现金支付票据和转帐支付票据)须由经办人,签名证明人签字,局领导签批。

七、单位的年度预算、财务执行情况,应报经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局办公室一年一次公布单位财务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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