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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青岛市参加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国考人员,如在青岛市参加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不需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直接存入相应人员的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不在青岛市参加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请于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市南区贵州路38号4楼大厅)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妥善保存。是否可以逾期领取需要咨询教育局进行确定,更多信息关注山东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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