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组织教学。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期(三年)内应参加不少于120学时(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注册两个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公共课程不重复培训。
按照《湖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组织教学。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期(三年)内应参加不少于120学时(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注册两个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公共课程不重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