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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法式李诫版好还是梁思成好

来源:https://www.zzjyw.cn 时间:2024-08-03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营造法式李诫版好还是梁思成好

建筑工业(简称“建版”)的《营造法式图样》,辑齐了《营造法式》一书中的全部图样,看网上有人说“建版”这书不如中国书店版的《营造法式》。个人认为从欣赏的角度来说《营造法式图样》倒比中国书店版的好。 中国书店版的《营造法式》分上下两册,上册为文字,下册图样。而这本“建版”这本《图样》其实就是中国书店版下册的图样部分。 看起来中国书店版起码比建版的《图样》多出了大量的文字,这似乎是优势,但其实《营造法式》一书的文字部分如无注释,估计没几个人能看懂。要不梁思成先生也不用费尽去给《营造法式》做注了。而中国书店版的《营造法式》不但无梁思成先生的注,并且据网上说还是个无标点的彩色影印本。 也就是说如果买中国书店版《营造法式》,必定是为了搞研究、为了看懂。但其实要想真看懂,你还得再去买梁思成先生的注释本。要不你搞一大本无标点,且充满古代术语的上册来干什么?该不是为了欣赏民国书籍的排版艺术吧。 要想测试自己在无注释的情况下,能否看懂《营造法式》文字部分的同学,可以先到网上去下个《营造法式》的电子版试试。 至于网上有人说建版《图样》里“宋的法式竟然以清的斗科彩数等去解释”,其实是没看清《营造法式》的版本,因为无论是建版《图样》还是中国书店版《营造法式》,都是1925年陶湘刊本的彩色影印本,只不过内容上中国书店版有文字部分,而建版没有文字部分只有图样。 而1925年陶湘刊本本来就是在《营造法式》原图样的基础上请清末的高手彩绘上色的,而你如果不想看清人搞的彩绘,在彩绘旁边有未上色的原版图(只能保证建版《图样》是这样的,中国书店版《营造法式》没见过实体书),而且建版《图样》里面的清人彩绘和单色原版图是各占一页,没有缩小放在一页上。 并且,虽然只是建版《图样》只有图,但原版图上的文字标注是作为图的一部分,都印上了的。 唯一的问题是,建版《图样》比较贵,只有图样居然只比中国书店版《营造法式》便宜20元,其原因是因为建版《图样》不是双面印刷,而是采用的是古籍的装帧方式,单面印刷,对折后装订。 所以就用纸量而言,建版《图样》和中国书店版上下册差不了多少,所以价格也就相差不大了。不过,好在我的建版《图样》是对折时买到的。

二、关于中国古建筑构造!!

1、斗拱

2、古建筑模数很多。李诫《营造法式》中总结“材分模数制”,有“材份制”、“斗口制”等。“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接着便列出了八个等级的“材”之尺寸及使用范围。

其重要作用是使建筑物的节点标准化,首先要看到当时的建筑物,多使用一组斗拱作为梁、柱、额等承重结构构件之间的节点,同时利用斗拱托大挑檐,这是保护房屋的柱子、墙壁少受日晒雨淋所必须的。斗拱本身由许多纵横相交的枋木叠架而成,其中垫以小木块,以枋木作成的拱,与小木块作成的斗之间的模数关系即是材拱相间的关系。其他节点也多遵循材拱相间的构造关系,法式制度的条文中对于某些节点的描述,直接用几材几拱来称呼,工匠见之一目了然。可以说,材分模数制蕴含着工匠对节点构造处理的概念。

材分模数制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变造的制度,这一点李诫正是针对先于他的元拱法式之缺点而建立的。所谓变造,就是解决不同大小的建筑之尺度问题,因为中国建筑都是以群组方式来建造的,而在一个建筑群中,又要体现出封建礼制秩序,主从分明,处于从属地位的建筑等第必须低于主要建筑,因此要求材分模数制必须能适应它。于是李诫在制度中规定了“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这种多等级模数制使用时有很多优越性,对于领导设计与施工的都料匠来说,可以根据用材等第准确地把握建筑群中每幢建筑的尺度,取得满意的建筑艺术效果,对于工匠来说,只要掌握一套用材标准,各种不同等第建筑中的构件,只要使用八等材各自的材分标尺去放线,施工。免去了对于繁多的尺寸之记忆,这在当时依靠口耳相传的技术条件下,是非常理想的。

李诫所总结的用材制度,在当时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的条件下,无愧为一种完美的模数制

三、宋朝出现了一本中国建筑史上的重要的总结性著作,请问是以下哪本

营造法式》编于熙宁年间(1068-1077),成书于元符三年(1100),刊行于宋崇宁二年(1103年),是李诫在两浙工匠喻皓的《木经》的基础上编成的。是北宋官方颁布的一部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书, 这是我国古代最完整的建筑技术书籍,标志着中国古代建筑已经发展到了较高阶段。

四、《营造法式》及其成就

《营造法式》是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颁刊的一部建筑典籍,是一部由官方向全国发行的建筑法规性质的专书。全书内容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将北宋以前的经史群书中有关建筑工程技术方面的史料加以整理,汇编成“总释”两卷。
    第二部分,按照建筑行业中的不同工种分门别类,编制成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即“各作制度”共十三卷。其中包括:大木作制度,即有关建筑物结构技术、构造作法的制度;小木作制度,即有关建筑物的门、窗、栏杆、龛、橱等精细木工的型制及构造作法的制度;石作制度,即有关建筑中石构件的使用及加工制度,石雕的题材及技法;壕寨制度,即有关房屋地基处理及筑城、筑墙、测量、放线等方面的制度;彩画作制度,即有关建筑上绘制彩画的格式,使用的颜料及操作方法的制度;雕作制度,即有关木雕的题材、技法等方面的制度;旋作制度,即有关建筑上使用的旋工制品的规格及加工技术的制度;锯作制度,即有关木质材料切割的规矩及节约木料的制度;竹作制度,即有关建筑中使用竹编制品的规格及加工技术的制度;瓦作制度,即有关瓦的规格及使用制度; 砖作制度,即有关砖的规格及使用制度;泥作制度,即有关垒墙及抹灰的制度;窑作制度,即有关烧制砖瓦的技法。 
    第三部分,总结编制出各工种的用工及用料定额标准,共十五卷。
    第四部分,结合各作制度绘图一百九十三幅,共六卷。
    《营造法式》产生于王安石变法的历史背景之下,目的乃是为了加强对官办建筑行业的管理,于绍圣四年(1097年)命李诫编修。
    李诫于元符三年(1100年)完成编修,崇宁二年(1103年)经过皇帝批准刊印,敕令公诸于世。
《营造法式》的文字部分和图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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