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的报考条件有哪些?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
申请者应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并报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于每年9月中旬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以下为200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表: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时 间
审 计 9月13日 14:00---17:00
税 法 9月14日 09:00---11:30
会 计 9月14日 14:00---17:30
经济法 9月15日 09:00---11:30
财务成本管理 9月15日 14:00---17:00
天津市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需要什么条件
天津市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0年度)》(见附件),并于2010年5月24日—5月30日到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一楼报名大厅办理(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考生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及免试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十一、报考人员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7号)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考人员领取或下载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或下载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天津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