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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协会章程

来源:https://www.zzjyw.cn 时间:2024-08-10 编辑:admin 手机版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BICPA,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相关协会章程成立,位于北京,是一个由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及评估师自愿发起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协会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和协调行业,维护公众利益和会员权益,推动行业科学发展。

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及年度检查、执行执业准则、实施自律管理、组织教育培训、业务交流与理论研究、考试考务、协调内外关系等。会员分为个人会员(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和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机构)。

个人会员享有选举权、权利维护、参与活动、获取资料、监督工作等权利,同时需履行遵守章程、执行决议、维护声誉、交纳会费及完成培训等义务。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略有不同。协会通过会员代表大会行使最高权力,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等。

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业务收入等,会费主要用于履行职责、工作人员薪酬、办公设施和合理支出。协会设有监事会监督财务,并实施严格的资产管理。协会终止时,需经过特定程序并确保剩余财产用于相关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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